万泽股份 |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一九九二年七月十八日经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6号文批准,由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汕头信托投资公司、汕头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中国交通银行汕头分行等5家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67号文及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证办复[1993]125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2,593万股,并于一九九四年一月十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取得注册号为440500100665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3,430,000.00元。本公司于1994年1月19日经粤证监[1994]05号文批准,以总股本10,343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派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增至16,548.80万股。本公司于1995年经股东大会批准,向国家股、法人股每10股派发2元,个人股每10股送1股同时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变更后总股本为17,211.68万股。本公司于1996年经股东大会批准,以总股本17,211.68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1股的比例派送红股,总股本增至18,932.848万股。本公司于1998年6月29日经汕证监[1998]11号文批准,以总股本18,932.848万股为基础,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至此总股本增至20,826.1325万股。 2006年7月31日召开的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5.31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得送2.5股的对价。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11日实施了前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上述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和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至2006年8月11日,股本总数为25,511.1096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003.8111万股,占股份总数47.05%,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3,507.2985万股,占股份总数的52.95%。公司股权结构至2007年6月30日未发生变化。 2011年12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6 号、证监许可[2011]1897号文,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公司向万泽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30,581,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85,692,096 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额作相应的变更。
经营范围:
投资建设电厂、电站,电力生产,蒸气热供应,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设备、原辅材料进口;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煤炭、汽车零部件的销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出租和销售;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室内装饰;矿产资源的投资、开采。
联系方式:
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23号光明大厦(B座)8楼
邮政编码: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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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源地:广东 > 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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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202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