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现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现为广东省广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2年11月3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250,000.00元。根据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证券委员会粤证发字[1993]009号文《关于下达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A股)规模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3]35号文《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公司于1993年发行A股4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5]13号文《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5]23号文《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B股的批复》,公司于1995年发行B股10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另有108,250,000股法人股转换为B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25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01年增发A股8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1994年以1993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转增6股;于1997年以1996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于1998年以1997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转增3股;于2000年以变更前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转增8股。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9,404,000.00元。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1995]第626号文批准,于1995年11月10日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电力)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发起成立。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1993年10月粤电力发行A股,并于同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国务院证券委批准,1995年6月粤电力B股发行上市。B股发行完成后,外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粤电力由此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和2010年5月,粤电力分别成功增发A股,公司总股本达到2,797,451,138股。
2001年8月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厂网分家”的电力体制改革,广东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粤电力股权由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继续持有,2003年5月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目前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占粤电力总股本的52.51%。
粤电力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自成立以来,粤电力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致力于广东省的电力建设。经过十余年的奋斗,从成立之初仅有60万千瓦的可控发电装机、13.84亿元总资产和13.84亿元净资产增长到目前(2010年3月31日)669万千瓦可控发电装机、312.37亿元总资产和95.20亿元净资产,分别增长11.15倍、22.57倍和6.88倍,实现了电力主业规模化、能源结构多元化、企业管理规范化,成为主营业务鲜明、规模效益突出、财务实力雄厚、持续发展能力强的优质电力上市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楼
邮政编码: 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70276,87570251
联系人:刘先生、梁先生
传 真:(020)85138084,85138004
品牌专区:https://pp3.hkzww.com/000539.html
相关类别: 2015中国500强 2014中国500强 上市公司 能源 电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发源地:广东 > 广州
关注度:2738
更 新:2021-5-29